用数据看日本
劳基署一年查出128亿日元欠薪,加班费是怎么攒成一笔总账的
2022年起口径变了,先看数的是什么
左滕约8分钟
在日本,一笔加班费的账,通常要等三年才结,而且是在人走了之后。剧本基本固定:某个员工辞职,走之前去一趟劳基署,两个月后公司收到是正勧告,要补发他和另外十几个人过去三年的钱。2025年,全国劳基署处理的欠薪案件有2万2,605件,涉及17万3,016名劳动者,金额128亿5,782万日元,其中109亿9,703万在当年经指导补发。这篇把「一年过百亿」拆开,看它是怎么攒出来的。
128亿是什么口径
这个数是厚生劳动省公布的「对疑似欠薪事业场的监督指导结果」,统计的是劳基署在2025年这一个自然年里处理过的所有欠薪案件,加班费只是其中一部分。它还包括定期工资没发、低于最低工资、公司倒闭或老板失联留下的欠薪;金额没有下限,跨年未解决的也算进去。所以128亿里有多少是加班费,厚劳省没有拆开,我也不能替它拆。
要看纯粹的加班费,得用旧口径。2021年度以前,厚劳省每年公布的是「监督指导追回的未付加班费」,只算每家公司补发100万日元以上的案子,按年度统计。最后一年2021年度:1,069家公司,6万4,968人,65亿781万日元,平均每家609万日元,每人10万日元;其中补发1,000万日元以上的有115家。再往前,2018年度124亿4,883万,2019年度98亿4,068万,2020年度69亿8,614万。2017年度是个极端值,446亿4,195万日元,1,870家公司,20万5,235人。
2022年起口径换了,不再只算100万以上的加班费,改成劳基署处理的全部欠薪案件,按自然年。2022年121亿2,316万,2023年101亿9,353万,2024年172亿1,113万,2025年128亿5,782万。新旧两条线都出现过「一年过百亿」,但数的东西不一样。「一年过百亿」这个说法,按新口径成立,按旧口径在2018年度以前也成立,中间几年不成立。
还有一个要提醒的地方:这个总数很受大案影响。2024年的172亿里,运输交通业一个行业就占70亿2,000万,41%。2025年金额最大的是保健卫生业27亿1,000万(21.1%)和制造业26亿(20.2%)。按件数看,商业4,701件、制造业4,370件最多。128亿除以2万2,605件,一件平均57万日元左右;除以17万3,016人,每人7万多。大部分案子不大,少数案子很大。
「一年过百亿」在两条口径下都出现过,但2021年度以前数的是加班费,2022年以后数的是所有欠薪
厚生劳动省公布的金额,亿日元。旧口径:监督指导追回的未付加班费,只含每家100万日元以上的案子,按年度。新口径:劳基署处理的全部欠薪案件,无金额下限,按自然年。横条以2024年的172.1亿为满格
本文标题的数字其他年份
- 2018年度1,768家・118,680人124.5亿
- 2019年度1,611家・78,717人98.4亿
- 2020年度1,062家・65,395人69.9亿
- 2021年度1,069家・64,968人65.1亿
- 2022年20,531件・179,643人121.2亿
- 2023年21,349件・181,903人101.9亿
- 2024年22,354件・185,197人172.1亿
- 2025年22,605件・173,016人128.6亿
两条线接不上,是因为换了尺子。先问数的是什么,再拿它吓人或安慰自己。
为什么是几年后一起算
因为法律给了三年的追溯期,而触发检查的往往是离职。2020年4月1日起,日本改了劳动基准法,工资请求权的时效从2年延长到5年,过渡期内「当分の間」按3年执行;法院判的付加金(最多等额再罚一倍)的请求期限也从2年改为3年。以2026年10月为准,还是3年。一个人走的时候回头算三年,十个人就是三十个「人年」。
检查怎么来的?劳基署的上门检查分定期监督、申告监督、再监督。申告,就是员工自己去劳基署反映。2024年全国申告监督2万557次。各地劳动局公布的申告内容里,欠薪占大头:岐阜劳动局2025年按申告查了300家事业场,申告事项里最多的是欠薪,264件;冲绳劳动局2024年的申告里64.2%是欠薪。在职的人不太去,走了的人才去。所以账是在离职之后结的。
同一次修法,把工资台账等记录的保存期也从3年改成了5年,过渡期内同样按3年。公司手里没有记录,并不等于员工手里没有。劳基署看的是能证明的时间:打卡记录、电脑日志、门禁、聊天软件的时间戳,都算。
三个常见误区,每个都能攒出一笔账
第一个,固定残業代。很多中资法人学日本公司,工资里包一笔「含20小时加班」的固定津贴,以为这样就不用算了。厚劳省2025年公布的是正事例里有一家建材批发公司,正是这个做法:超过20小时的部分和深夜加班的割増一分没付,被要求补发。固定残業代只覆盖它写明的那几个小时,超出的部分还是要按实际算。而且哪一部分是基本工资、哪一部分是加班费,得在合同和工资条上分开写清楚,不然整笔会被当成基本工资,加班费从头算。
第二个,管理監督者。劳动基准法第41条说,处于「监督或管理地位」的人不适用工时、休息、休日的规定,很多公司就把「经理」「部长」全放进去。厚劳省的说明册写得很直白:是不是管理監督者,看的是职务内容、责任权限、工作方式和待遇的实际情况,职称不算数。2008年东京地方法院判日本麦当劳的店长不属于管理監督者,之后厚劳省专门出了针对连锁店店长的通达。就算是真的管理監督者,晚上10点到早上5点的深夜割増也照付,年休也照给。
第三个,裁量労働制。中国老板最容易把它理解成「工程师不用算工时」。实际上专门业务型只能用于省令和告示列出的20种业务,比如研发、系统分析设计、设计师;要签劳使协定、交到劳基署;2024年4月1日起还要本人同意,厚劳省建议用书面。销售不在名单上,普通工程师的运维工作也未必在。用错了,等于从来没实行过,加班费从头算。
2025年的另一个是正事例也值得记一下:一家汽车零部件厂用IC卡打卡,但把每天上下班前后各15分钟抹掉不算。每天半小时,一年就是一百多个小时。劳基署要求按打卡记录补发。
算到自己的表上
假设一家20人的中资法人,有10个人每月有10小时加班没算进去,月薪32万日元,折成时薪2,000日元,加班按1.25倍算是2,500。每人每月2.5万,一年30万,三年90万,10个人就是900万日元。这是补发的部分。真闹到法院,付加金可以再翻一倍。这只是假设数,不是统计,但量级大概就是这样:一笔不大的月度疏忽,三年后变成一笔要向总部解释的钱。
劳动审判一年有多少件、外资碰上的概率有多高,我在劳动审判一年三千四百件,不算少里算过。真走到解雇纠纷,和解金的行情在在日本请一个人走,到底要花多少钱里。这两笔钱和欠薪补发经常是同一个人、同一个案子。
最便宜的做法还是那几样:36协定交上去,打卡记录公司自己留,加班费的基数把津贴算进去,固定残業代写清小时数并且超出就补。日本人每月到底加多少班,日本人每月加班多少小时:13 小时,还是 21 小时那篇有两个口径的数字,可以拿来对照自己的公司在哪个位置。
最后交代一个局限。128亿只是走到劳基署那一步的钱。没去申告的、私下和解的、直接走劳动审判和法院的,都不在这个数里。所以它既不是日本欠薪的总量,也不是加班费的总量。能从中读出的只有一件事:劳基署每年要处理两万多件这样的案子,而且九成以上最后都让公司付了钱。
本文只提供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固定残業代、管理監督者、裁量労働制的具体适用,以及收到是正勧告之后怎么处理,请咨询日本的社会保险劳务士或律师。文中数字来自厚生劳动省的公开资料,以2026年10月为准;计算示例是假设。
来源(以2026年10月为准)
- 厚生労働省「賃金不払が疑われる事業場に対する監督指導結果(令和7年)」及び別紙PDF(件数・労働者数・金額、業種別、是正事例)
- 厚生労働省「賃金不払が疑われる事業場に対する監督指導結果(令和6年)」及び別紙PDF(運輸交通業70.2億円)
- 厚生労働省「賃金不払が疑われる事業場に対する監督指導結果(令和5年)」
- 厚生労働省「賃金不払が疑われる事業場に対する監督指導結果(令和4年)」(集計方法変更の説明)
- 厚生労働省「監督指導による賃金不払残業の是正結果(令和3年度)」
- 厚生労働省「監督指導による賃金不払残業の是正結果(令和2年度)」
- 厚生労働省「監督指導による賃金不払残業の是正結果(令和元年度)」
- 厚生労働省「監督指導による賃金不払残業の是正結果(平成30年度)」(前年度比から平成29年度の値を算出)
- 厚生労働省労働基準局「改正労働基準法等に関するQ&A」(2020年4月1日、賃金請求権の消滅時効・付加金)
- 厚生労働省「労働基準法における管理監督者の範囲の適正化のために」(2008年9月)
- 厚生労働省「専門業務型裁量労働制について」(2024年4月改正対応パンフレット)
- 厚生労働省「令和6年 労働基準監督年報」(申告監督件数)
- 岐阜労働局「令和7年 監督指導結果」(申告の内訳)
- 沖縄労働局「令和6年 監督指導結果」(申告の内訳)